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伟建, 小唛互动汽车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小唛互动汽车服务(武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伟建与被告小唛互动汽车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