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文益,韩洪毅,廖越,曾超,邹宇,陈梅,袁益,冉凯,黄辽,胡浩,傅佐凤, 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渝0112民初903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益、冉凯、黄辽、胡浩:我院受理的本院受理原告杨文益与被告韩洪毅、廖越、曾超、邹宇、陈梅、袁益、冉凯、黄辽、胡浩、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傅佐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渝0112民初9032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2民初90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并改判由被上诉人傅佐凤向上诉人杨文益支付合伙债务代偿款104605.10元;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由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