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豪,陈美明,第三人-,邓敏, 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捷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30403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美明、重庆捷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豪诉被告陈美明、第三人重庆捷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邓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渝0106民初3040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