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三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三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