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国胜,郑友田,赵三华,李永华,郑小芳,楚星星,郑小金,刘足英,郑壮,郑伟飞,李文涛,郑四梅,郑香田,郑真英,郑龙,郑清明,李文举,郑小平, 九台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文举、九台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国胜、郑友田、赵三华、李永华、郑小芳、楚星星、郑小金、刘足英、郑壮、郑伟飞、李文涛、郑四梅、郑香田、郑真英、郑龙诉被告郑小平、郑清明、李文举、九台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郑小平不服,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须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须知、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公告和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移交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