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慧林,任真,严荣获,戴晋平,喻国芳,汤晓龙,李邦明, 湖北枫桥山茶油有限公司 ,鄂州湖光山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黄石市龙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鄂州湖光山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任真:本院受理原告李慧林诉被告严荣获、戴晋平、喻国芳、汤晓龙、湖北枫桥山茶油有限公司、黄石市龙诚贸易有限公司、李邦明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司法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