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永霞,许杰,董明伟,于阳,甘维学, 麻城市华林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湖北国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260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于阳、许杰、董明伟: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国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甘维学、范永霞、麻城市华林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许杰、董明伟、于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甘维学就(2021)鄂0102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