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范永霞,许杰,董明伟,于阳,甘维学, 麻城市华林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湖北国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鄂0102民初2607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于阳、许杰、董明伟: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国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甘维学、范永霞、麻城市华林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武汉三众华隆贸易有限公司、许杰、董明伟、于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甘维学就(2021)鄂0102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