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3民初26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鹏: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与被告杨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就(2021)鄂0503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正本、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