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文龙,周翔, 百脑汇(武汉)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江南韩美美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爱邦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3520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翔、湖北爱邦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百脑汇(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龚文龙、武汉江南韩美美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周翔、湖北爱邦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352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