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能伟,马宁,常辉,张家群,程金铭,杨杰,郭唐杰,程艳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能伟、马宁、常辉、张家群、程金铭、杨杰、郭唐杰、程艳芳: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们赵能伟、马宁、常辉、张家群、程金铭、杨杰、郭唐杰、程艳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天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