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满夏冰, 武汉卡司互娱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满夏冰:本院受理武汉卡司互娱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