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二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7101民初96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范二超:    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范二超、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作出判决,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不服(2021)沪7101民初968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