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兰州启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05民初17434号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内容
兰州启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兰州启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174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届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