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志民,王艳辉,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内容 |
王艳辉:本院受理原告姜志民诉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省冠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