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俊,彭超, 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05民初33188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彭超: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3188号原告王俊诉被告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彭超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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