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俊,彭超, 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33188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彭超: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3188号原告王俊诉被告重庆聚鑫信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彭超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