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扬,丁晓东,孙业皓,谭伟, 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0192民初339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扬、丁晓东、孙业皓、谭伟: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扬、丁晓东、孙业皓、谭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0192民初339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