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宇,王涛,杨力,孔军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支公司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4民初1109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孔军文: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与被告冯宇、王涛、杨力、孔军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4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