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明枝,陈庆连,葛浩俊,陈继珍,陈德凤,葛美琪,葛雨琪,葛子陈,薛玉成,万建,丁东,沈延,魏明梅,易春华, 无锡崇天亲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东春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4民初817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浩俊、陈继珍、陈德凤、葛美琪、葛雨琪、葛子陈、薛玉成、万建、魏明梅:本院受理原告陈明枝、陈庆连与被告葛浩俊、陈继珍、陈德凤、葛美琪、葛雨琪、葛子陈、无锡崇天亲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天亲地公司)、薛玉成、万建、无锡东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春公司)、丁东、沈延、魏明梅、易春华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沪0114民初8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