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励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曹蕾:本院受理原告王思瀚诉被告武汉励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曹蕾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曹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思瀚退还8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思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00.6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560.6元,由原告王思瀚负担200.6元,被告曹蕾负担2360元(此款原告王思瀚已垫付,由被告曹蕾连同上述款项直接给付原告王思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6民初7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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