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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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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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海燕:本院受理韩全伟诉李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682民初3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赞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