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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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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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澳森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瑞与被告重庆澳森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重庆澳森健身有限公司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裁判。一审案件承办人:李旻昊 联系电话:(023)67188315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