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敏、叶幪:本院受理沈啟芳诉叶敏、叶幪、朱瑞娣、叶定忠、王天飞等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叶敏、叶幪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叶敏、叶幪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9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6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