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秦铭堋,谭静:本院受理曾杰豪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1)渝0108民初273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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