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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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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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武隆区沧沟乡关庙村梨子坝组谢函松:本院受理原告胡东诉谢函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1)渝0155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