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健康权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波、邱子胜、刘攀、杜从武、孙飞:本院受理原告桂美平、吴韵芳、陈琪诉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1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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