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罗兰: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被告被告罗兰侵害商标权暨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2民初158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一、罗兰立即停止侵害第10535258号“OPPO”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断开涉案产品链接,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予以销毁;二、罗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元及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三、驳回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罗兰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