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应范、武苗苗、向春、徐发兵、徐瑞、许丹、杨浩、杨雷、杨熙金、姚术林、叶顺慧、李贺良: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十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213号三楼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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