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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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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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娜,李艳山,陈爱娟,车宏盛,车嘉怡,陈佩群:本院受理(2021)沪0115民初54286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诉杨帆,李娜,李艳山,陈爱娟,车巨龙,车宏盛,车嘉怡,陈佩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4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西漕大楼第22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