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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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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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春市益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长春市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志明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吉0106民初5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