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婷,罗刚生,张汉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17民初2241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婷、罗刚生、张汉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0117民初224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