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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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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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图畅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昭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辉:本院受理于鹏诉上海图畅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昭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一,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00万元,二、三被告共同支付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LPR计算的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汇新城人民法庭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