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胡旭峰:上诉人杨高怀与被上诉人徐菁荫及原审被告张萍、胡旭峰、江苏海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民终10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972元,由上诉人杨高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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