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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昊物流有限公司,赵辉明,马连华:本院受理上海景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君昊物流有限公司,赵辉明,马连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5)金民二(商)初字第1487号执行一案(2019)沪0116执恢115号,申请人上海景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主张其已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合法受让案涉债权。本院经审理支持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出了(2021)沪0116执异328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上海君昊物流有限公司,赵辉明,马连华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上海君昊物流有限公司,赵辉明,马连华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