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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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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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建华:原告杨慧诉被告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2021)鄂0115民初56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慧偿还借款1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