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宏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华投资管理中心,济南仁孝爱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恒世源投资合伙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赛伯乐绿科(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科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112民初20348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赛伯乐绿科(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仁孝爱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恒世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我院受理的(2020)渝0112民初20348号原告张宏峰与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赛伯乐绿科(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科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仁孝爱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赛恒世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