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梅鸣建,刘友转,余刚,潘建林,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烁立信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新新齐物资有限公司武汉开拓锐志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0106民初5154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梅鸣建、刘友转、余刚、潘建林、武汉开拓锐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新齐物资有限公司、武汉烁立信商贸有限公司: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6民初5154号民事判决书及补正裁定。请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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