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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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汪健(WANG JIAN):本院受理原告张汉錩与被告应瑛、汪健(WANG JIAN)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1358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