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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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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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怀民(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夏毅诉被告王怀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1民初112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王怀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夏毅借款本金15 000元及利息5 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