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邦太,张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235民初809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长安社区七组张静:本院受理原告陈邦太与被告张静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5民初809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5时20分在云阳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