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梁红霞,陈西林,陈耀雨,刘世英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0592民初10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
内容
陈西林:本院受理原告梁红霞诉你、陈耀雨、刘世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92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陈西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梁红霞偿还借款本金282000元,并以298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支付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标准支付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二、驳回梁红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0元、公告费260元,由梁红霞负担600元,陈西林负担564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