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昌灵,申伟,彭雪峰, 重庆博立特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3575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35751号刘昌灵、申伟、彭雪峰: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博立特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昌灵、申伟、彭雪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刘昌灵、申伟、彭雪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