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欢, 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武汉链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链车科技有限公司、何欢:本院受理原告环球车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链车科技有限公司、何欢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审理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