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祥鸿,曹新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黄石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204民初132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祥鸿、曹新武、黄石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204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30天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