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自银,万国升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鄂0202民初186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国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郑自银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2020)鄂0202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执法监督卡、执行裁定书等所有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