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宁林, 武汉鸿福安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582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鸿福安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原告徐宁林与被告武汉鸿福安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鄂0112民初5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