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锋,喻晓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鄂0103民初1375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喻晓:本院受理原告高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3民初13750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电子诉讼须知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为送达期,送达公告期满后17日为答辩期和举证期,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