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甘霖,吴永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湖北中洪信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5128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永奎:本院受理原告甘霖与被告吴永奎、湖北中洪信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512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