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来见,王兵丰,蔡奎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沪0114民初15818号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兵丰:  本院受理原告赵来见与被告王兵丰、被告蔡奎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蔡奎对本院作出的(2021)沪0114民初1581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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