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来见,王兵丰,蔡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15818号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兵丰: 本院受理原告赵来见与被告王兵丰、被告蔡奎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蔡奎对本院作出的(2021)沪0114民初1581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