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康月珍,罗浩,朱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浩、朱伟:本院受理康月珍诉罗浩、朱伟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另本院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4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