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显辉,蒋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4民初4066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勇: 本院受理原告胡显辉诉被告蒋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4民初40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蒋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显辉支付货款90283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90283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同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随本清); 二、蒋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显辉支付律师费6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